庭院燈是戶外照明燈具的一種,庭院燈通常是指6米以下的戶外道路照明燈具,其主要部件由:光源、燈具、燈桿、法蘭盤、基礎預埋件5部分組成,因為庭院燈其具有多樣性、美觀性具有美化和裝飾環(huán)境的特點,所以也被稱之為景觀庭院燈。主要應用于城市慢車道、窄車道、居民小區(qū)、旅游景區(qū),公園、廣場等公共場所的室外照明,能夠延長人們的戶外活動的時間,提高財產的安全。
1879年,美國的愛迪生成功地把白熾燈泡的壽命延長到了40小時以上。1910年,美國的庫利廳用鎢絲做燈絲,發(fā)明了鎢絲燈泡。
白熾燈1913年,美國的蘭米爾在玻殼里充入氣體以防止燈絲蒸發(fā),發(fā)明了充氣鎢絲燈泡。
1925年,日本的不破橘三發(fā)明了內壁磨砂燈泡。
1932年,日本的三浦順一發(fā)明了雙螺旋鎢絲燈泡。
從此人類從未停止過對光的追求,不久人們發(fā)現,人類不僅在室內需要照明以滿足自己的生活起居,在戶外每當夜幕降臨,為了延長戶外的活動時間,同樣也需要照明,就這樣路燈孕育而生。
隨著人類的文明與進步,進入到20世紀70年代,人們發(fā)現路燈的挑壁式安裝不僅占用空間資源,而且路燈懸掛于頭頂不但使人感到壓抑,并且有安全隱患,而且無法滿足特定空間的安裝和照明要求就這樣庭院燈誕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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